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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 應對氣候變化:從何入手?

目前情況

2.1 香港現時約67%的碳排放源自發電,而所產生的電力主要是要滿足市民和工商界的需求。除了減少需求方面的節能措施外,政府也積極在發電方面推動使用更潔淨的能源及可再生能源,以減低排放量。政府已在1997年決定不再興建新的燃煤發電機組。

2.2 目前最適合香港而又可大規模替代燃煤發電以減少碳排放的技術為天然氣發電。首台燃氣發電機組於1996年興建。現時香港已有共10台同類發電機組,在2015年滿足我們27%的電力需求。直至2020年左右,天然氣將滿足香港大約一半的電力需求,而燃煤發電將減少至約25%。這有助我們在2020年達到把香港的碳強度由2005年水平降低50%至60%的目標,相等於將絕對碳排放量減少約20%。17

2.3 然而,燃燒天然氣發電仍會產生碳排放,如我們希望達到更進取的減碳目標,便不能只依賴本地燃氣發電。

67% 電力 (90%建築物), 18% 運輸, 15% 廢物及其他

註:鐵路用電產生的碳排放佔整體碳排放2%,計算在發電界別內



1990至2016年香港溫室氣體排放趨勢圖表

來源: 香港特區政府環境保護署18

我們與其他城市的比較

人均溫室氣體排放量的比較﹙2016年﹚
人均溫室氣體排放量的比較圖表
來源: CDP全球環境信息研究中心;香港特區政府環境保護署

2.4 人均排放量的計算方法是將碳排放總量除以人口。香港2016年的人均碳排放量約為5.7公噸,介乎紐約市﹙6.7公噸﹚與倫敦﹙4.7公噸﹚之間。考慮到全球人口預計於2050年達到大約90億(2015年為75億),若全球能夠達到低於2℃的目標,即意味全球的人均排放量於2050年約為2公噸二氧化碳當量*。對香港而言,按照2050年預計人口約為815萬估算,這相當於在2050年將碳排放總量由2005年水平降低60%。

註:*按照全球於2050年將絕對碳排放量由2010年水平減少40%至70%計算,全球的人均排放量在2050年須減至約為1.4至3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中位數約為2公噸二氧化碳當量。

2.5 我們現時的目標是在2020年減低香港的人均碳排放量至少於4.5公噸;而2030年的目標則是將香港的人均碳排放量進一步減少至約3.3至3.8公噸。相對於2005年水平,香港2030年的碳排放總量減幅的目標(26至36%),與其他主要亞洲城市例如首爾(40%)、東京(~32%)和臺北(25%)相若,並優於新加坡的進程(預計新加坡的碳排放由現在至2030年將繼續增加,並在2030年後開始減少)。然而,要在將來達致人均約2公噸排放量,香港仍有相當距離。若要在2050年將排放淨值降至零以回應最近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所發表的《全球升溫1.5℃特別報告》中,將全球升溫限制在1.5℃的目標,當中挑戰更具高難度。

2.6 因此,應對氣候變化必須透過全民參與,跨界別行動。

5.7 公噸 2016年, <4.5 公噸 2020年, ~3.3-3.8 公噸 2030年, ? 公噸 20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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